誘導嘔吐- Induce Emesis (難度: ★★★)
當攝入毒物後,腸道解毒(Gastrointestinal Decontamination)是大多數中毒的主要治療方法。一般情況下,在中毒發生的2小時內便應該誘導嘔吐。如果可以,誘導嘔吐應盡可能更早進行,因為胃部的排空可能在1.5至2小時內完成。攝入後毒物的時間越長,誘導嘔吐能成功清除毒物的可能性便越小。不過,對於一些可能在胃中停留時間較長的毒物(如葡萄、巧克力等),即使幾個小時後誘導嘔吐仍然可能有效。另外,如果病人所攝入的毒物毒性非常強,即使稍微減少負荷也可能改善臨床結果時,根據風險和效益的基礎,仍然應該進行誘導嘔吐(例如喵喵攝入了Paracetamol)。不過,即使成功誘導嘔吐,一些毒物仍可能留在胃中。
甚麼情況下不應該進行誘導嘔吐?
心血管系統不穩定(Cardiovascularly Unstable)的病人
當嘔吐物有機會進入呼吸道時,例如病人有神經系統問題、缺乏吞嚥/ 嘔吐反射(Gag Reflex)、咽喉病變等
呼吸困難(Respiratory Distress)
病人顱內壓增高(Raised Intracranial Pressure)、癲癇(Seizures)或意識改變(Altered Mentation)
病人攝入腐蝕性物質(Caustic/ Corrosive Substance),例如石油、漂白水
病人攝入在誘導嘔吐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傷害的固體物質
病人攝入可能會損傷或刺穿食道的尖銳物體,例如針、魚鈎
病人吞嚥了電池(任何類型)。如果誘導嘔吐,電池可能會破損,而腐蝕性酸或鹼可能會從中洩漏,對食道造成嚴重損害,亦有可能會產生電流,導致食道嚴重燒傷/刺穿
不應該在無法嘔吐的物種(例如兔子)中進行誘導嘔吐。
如果病人之前已經嘔吐多次,進一步的誘導嘔吐可能沒有幫助,並有可能增加體液和電解質流失。
誘導嘔吐的藥物
汪汪Apomorphine
Apomorphine通過刺激於化學感受器觸發區(Chemoreceptor Trigger Zone)的D2 Dopamine Receptors來刺激嘔吐反應。在需要嘔吐的情況下,例如攝入有毒但非腐蝕性物質後,可在幾分鐘內誘導嘔吐。汪汪對於 Apomorphine 很有反應,而嘔吐通常會迅速發生(在給藥後的10分鐘內)。如果首次注射後仍未能誘發嘔吐,重複注射也將無效,不應再次給予。
Apomorphine可以引起過度嘔吐、壓抑呼吸(Respiratory Depression)和鎮靜(Sedation)。過度嘔吐可以導致電解質流失、脫水和其他併發症,因此嘔吐後需要提供適當的支援性治療。病人也可能出現程度與劑量相關的低血壓(Hypotension)。Collies(牧羊品種)可能對Apomorphine更為敏感,所以如果可能的話應避免在此類動物中使用,而如果不能避免,則應減少劑量。